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1.問: |
我有兩個帳號分別是27及28開頭,為什麼合併不成功?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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答: |
很抱歉!自93年8月2日上午8時30分起, 28開頭HiNet點數卡帳號不得互相合併,亦不得與27開頭點數卡帳號合併,只能27帳號之間互相合併。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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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.問: |
中華電信通知我,自92年10月1日起,停售HiNet易上網,但可以保留原有之易上網e-mail帳號,為什麼我的易上網e-mail帳號,無法保留到HiNet點數卡帳號裡面呢?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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答: |
若要把易上網e-mail帳號保留到HiNet點數卡帳號裡面,必須該HiNet點數卡尚未申請過e-mail帳號;若該HiNet點數卡之前已申請過e-mail帳號,那麼易上網e-mail帳號就無法保留到該HiNet點數卡帳號裡面囉!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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3.問: |
我是第一次購買HiNet點數卡,要如何使用此點數卡服務?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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答: |
如果您購買的是實體卡,請先完成「開卡」程序。如果是虛擬卡,則直接於消費時,輸入用戶識別碼、密碼即可。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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答: |
請點選當月記錄查詢並輸入帳號及密碼即可查詢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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5.問: |
我有兩張HiNet點數卡第一張剩下5點,另外一張則是有300點,我可以合併成為一張來使用嗎?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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答: |
如果您兩張點數卡都是27開頭,才可以合併。同樣請您點選合併點數並輸入帳號及密碼,進入之後再輸入要續用的帳號及密碼即可合併點數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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6.問: |
貴公司出的HiNet點數卡密碼真難記,我要用自己的密碼可以嗎?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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答: |
當然可以,請點選更改密碼並輸入用戶識別碼及密碼,進入之後再輸入新的密碼並再確認一次您新的密碼即可,並再下一次使用時輸入新的密碼!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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7.問: |
我忘記我的HiNet點數卡密碼了,我該怎麼辦?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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答: |
別擔心,當您忘記密碼時,如您是以個人名義登錄的客戶,請您備妥身分證影本及新的密碼;如您是以公司名義登錄的客戶,請您也備妥營利事業登記證或公司證明資料及新的密碼,並以下列的傳真號碼,擇一相關傳真號碼傳真至受理單位辦理: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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地區別 |
服務電話 |
傳真號碼 |
北區 |
0800080123 |
(03)9310124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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0800080123 |
(04)22062844 |
南區 |
0800080123 |
(07)2220664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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8.問: |
請問HiNet點數卡可以到其他的ISP網站中消費使用嗎?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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答: |
對不起,目前並沒有提供這一項服務,因為HiNet點數卡主要是針對非HiNet用戶所提供的一種小額付款機制,舉例來說,如果您是其他ISP用戶想要到HiNet加值網站中使用加值服務,這時候HiNet提供的貼心服務-HiNet點數卡就可以派上用場讓您安心使用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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9.問: |
我沒有收到收據,希望補寄,請問該如何處理?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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答: |
未收到收據,不需要更改當初購買資料,HiNet點數卡商店將補寄繳費證明單(與收據同一效力):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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請電洽客服中心(0800-080-123),並索取申請書。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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10.問: |
我的收據抬頭要更改為公司抬頭,請問該如何處理?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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答: |
收據抬頭要更改為公司行號,需寄回原收據,始可補發: |
1. |
請電洽客服中心(0800-080-123),填並索取申請書。 |
2. |
填寫後並附上公司營利事業登記證影本,申請人員工證,若沒有員工證請附上聲明文字,證明申請人為員工,並蓋上公司章。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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11.問: |
我買的HiNet點數卡想辦理退貨,請問該如何處理?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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答: |
從99年2月1日起受理『HiNet點數卡』虛擬卡退貨退款,自購買日起7天(含假日)為期限,逾期恕不受理。客戶如需辦理退貨,請洽0800-080123客服中心辦理。關於客服中心辦理客戶退貨:需請客戶填寫退貨申請書(下載),並請公司用戶附『公司設立登記表(或公司變更登記表)』影本,個人用戶附『身份證』正反影本,將以上文件回傳至退貨申請書所提供之客服中心傳真號碼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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